小六女生刮花車留字條「自首」 車主只索賠1元:敢於承擔難能可貴
發布時間: 2019/01/28 12:32
最後更新: 2020/05/18 12:34
江蘇省西北部宿遷市泗洪縣一名小六女生,日前騎電動車時不慎撞到並刮花了路邊的一輛私家車,她沒有匆匆離開,反而以字條留下聯絡方法,有擔當的行為讓車主相當欣賞,不但只象徵式索賠1元人民幣,更希望印獎章表揚她。
綜合內地媒體報道,現年13歲的小六女生許二文,上周二(1月22日)騎電動車到就讀的泗洪縣東風小學買簿時,前面有一輛三輪車突然停下來,她一時急於閃避,而撞上了另一輛停在路邊的私家車,並令車留下了多處刮痕。
女生見自己撞花了車,十分緊張,有路人見狀跟她說「晚上看不見的」,而且附近沒有閉路電視,勸她趕緊走,
當時我心裡有一點想走的,但後面一想到老師和家長,教育我們要勇於擔當做錯事要承擔責任。
於是她到附近便利店借了紙和筆,寫下字條向車主道歉,還留下了家人的聯絡方法,貼在車上。
車主潘先生翌日(1月23日)驚見自己的車被嚴重刮花,當下非常生氣,但此時看到了貼在車上的字條後,卻覺得「心裡很溫暖」,
作為一名小學生,她能碰到你車以後,能留下一個字條,這個是很難能可貴的。
但怕嚇到女生,車主沒有直接聯絡她,而他剛巧認識女生所就讀學校的校長,便決定把事件告訴校長,希望通過校長送獎章去表揚女生敢於承擔。
不過,車主還是讓校長向女生要求賠償,但只是象徵式地索賠1元人民幣(約1.16港元),
畢竟孩子自己犯了錯誤,自己對自己犯的錯誤要有責任,要有承擔,承擔她自己犯下的錯誤
而車的近萬元維修費用,他則不打算追究。